1月27日,淘宝官方微博一篇以“一位80后淘宝网运营小二”的口吻发出的公开信内容引起关注。文章内直接点名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司长刘红亮,称工商总局是“伐开心,打淘宝”,并恳请刘司长“大刀阔斧来淘宝打假”。淘宝,真的不冤吗?
1月24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此次监测共完成92个批次的样品采样,其中有54个批次的样品为正品,正品率为58.7%。监测结果显示,化妆品正品率为66.67%;淘宝网正品率最低,仅为37.25%。
脱不掉的原罪:为何说淘宝不冤
消费欲构成消费主义时代生活的重要部分,购物平台是顺应消费欲爆发和互联网大势的应然结果,淘宝就是这样的新空间。与传统的赶集、实体店等购物形式不同,网络购物要形成规模,就必须通过强烈的外在刺激,把比传统消费模式分散得多的消费欲汇聚起来。外在刺激与平台模式正是淘宝诸多假货的两宗“出身原罪”。
外在刺激最简单最直接的办法就是价格战。从消费者的角度而言,本来就需要以用户体验缺乏和忍受物流等待作为牺牲,“外在刺激”不够强烈,则根本不可能会产生用户从传统购物向网络购物过渡的动力。到最后,就是消费者对购物平台的期盼就只是价格“再低一点!再低一点!”,以至于如果以正常价消费就是一种失败。
另一方面,平台模式要实现规模效应,就意味着准入标准要放宽,同时也决定了深入监管的难度,特别是超出阀值后,深入监管几乎不可能。淘宝说自己是有数百万商家的平台,实质上将自己所能达到的监管深度之浅表征无遗。平台模式的扁平化,看似缩短了与用户的距离,实际上平台模式建立的基础是标准化服务,加上淘宝不自营,全仰仗商家的中介作用,使得消费者与平台的联系处于一种极度虚弱的弱关系之中,除了价格形成的吸引效应,毫无护城河的概念可言。最后只罢是商家以次充好,购物平台为了保证交易量,从商家身上抽到更多的提成,对商家的行为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用户虽然明知道有极大的风险买到非正品,但以更便宜的价格买到与自己的要求十分接近的商品,虽然有些差别,好赖倒还凑合。正品根本不足以支撑这样的生态存活下来。如此,淘宝自然成了正品率最低的网站。
工商总局回应:抽检均为第三方
27日下午,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副司长杨洪丰回应淘宝小二的质疑。称本次抽检委托的是第三方,抽检目的就是要发现违法线索,目的就是要找问题,要通过抽检,维护消费者权益。“非正品”并非全是“假冒伪劣”,非正品包括假冒伪劣商品、翻新产品、非授权正规渠道、含量与宣传不符产品,无3C认证产品、非中国大陆地区官方正品等等。
据悉,今后工商部门将把网络交易商品抽样监测作为常态性工作。
抽检结果
数据来源:工商总局
正品 58.7% 非正品 41.3%
淘宝网 51件 37.25%
聚美优品 3件 100%
ZOL商城 1件 0%
京东 20件 90%
天猫 7件 85.71%
1号店 10件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