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美容店卖假药
2016年3月,执法人员在省城海湖新区某宾馆一美容室内,当场查货疑似假药“肉毒素”“美白针”“溶脂剂”等9个品种,共计63支美容类药品,随即立案侦查。
经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和林某某和张某,在河南省郑州市一整形培训班相识后,共同出资在省城海湖新区某宾馆内开设美容工作室。

二人将从微商那里购买的“肉毒素”“美白针”“溶脂剂”等注射类美容药品,通过直接向客人注射等方式,将药品销售给他人。
经查,该美容工作室未取得任何相关资质。今年6月,城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销售假药罪向城西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美容行业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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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象一:假药

检察官介绍,在上述案件中,张某、李某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购买的美容针剂均为未经过国家药监部门批准进口的外国药品,也未由专业机构对涉案假药外包装及说明书等文字内容进行翻译,6种针剂样物品均为注射液,其中2种需医师处方,1种未注明主要成分,另有2种为国家明令禁止非医疗机构购买、使用的肉毒芽孢梭菌肉毒杆菌(毒素、A型)。张某、李某二人在庭审过程中,也坦言不认识外文,也不知道这些美容针剂的包装及说明书上的内容,更不了解这些注射药品的毒性及禁忌,便以“我自己都使用,效果显著”为由来销售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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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象二:暴利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走访了曾到张某、李某所开的美容室注射过美容药品的周某。周某说,张某为其注射的肉毒素一针的价格是2500元,玻尿酸一支的价格是1600元,而据张某供述,其购买的肉毒素、水光针,每支价格分别为550元、500元。暴利成为一些人铤而走险犯罪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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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象三:无证
在本案中,张某、李某在河南省一家微整形培训班相识,二人通过一个多礼拜的学习,获得了该培训机构颁发的“外科整形资格证”,便来宁成立美容工作室,给顾客面部注射美容针剂。经西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中分局、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联网核查,张某、李某设立的美容工作室未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二人也非国家执业医师、执业护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