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化妆品不宜含美白成分

近日,国家食药监局日前发布了《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征求意见稿),儿童化妆品中美白成分等不宜用。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各位爱子心切的妈妈对自己的孩子护理也是做的滴水不漏,生怕有所疏忽,从润肤露、护肤水、沐浴乳到洗面奶、面霜,成人用的护理品,婴幼儿也一样不落,走访广州各大商超的婴儿用品区,儿童化妆品种类齐全,甚至涉及一些 "功效"产品,如睡眠嫩白乳、婴儿特润嫩白霜、儿童温和润白洁面乳等,出现了嫩白润白的字眼,还有一款儿童用芦荟胶的包装上写着防辐射。

然而,爱心反被爱心误,近年来日化产品"含毒门"频现,儿童化妆品也未能独善其身,从强生婴儿沐浴露"含毒门"开始,有关制定婴幼儿及儿童日化产品专门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上述《指南》对儿童化 妆品的配方提出了特殊要求,拟规定,儿童化妆品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种须最大限度地减少;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配方中,不宜含有美白、祛斑、去痘、脱毛、止汗、除臭、育发、染发、健美等功效成分。此外,不鼓励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比如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

据了解,到现在为止,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的日化用品检测标准,根据《化妆品卫生规范》,除了规定婴幼儿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500CFU/ml,是成人规定数的一半,其他对于孩童类化妆品中铅、汞、砷等化学物质的限量要求则是与大人无异。

下一篇:成人与儿童化妆品消费错位